庭审现场
近日,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邓某某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这是经区首例“拒执罪”案件,有力地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
邓某某的父母生前留有一套房产因规划需要面临拆迁,在拆迁补偿款如何处置的问题上邓某某与兄弟姐妹产生分歧,后邓某某领取拆迁补偿款24.8万元。2015年,邓某某的六个兄弟姐妹在与其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将邓某某诉至法院。经区法院经审理查明,邓某某的母亲先于其父离世,后邓某某的父亲立下遗嘱将房屋留给邓某某,但遗嘱仅能产生将涉案房屋其父亲所属份额赠与邓某某的效果,夫妻共同财产中其母亲的份额在离世时就已经发生法定继承,即涉案房屋其父亲拥有9/16的份额,七名子女各拥有1/16的份额,因此邓某某仅能继承涉案房屋财产10/16的份额,余下部分由他的兄弟姐妹共同继承。经区法院依法判决邓某某向原告返还房屋拆迁补偿款共计9.3万元。
判决生效后,邓某某未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其兄弟姐妹遂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区法院依法向邓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邓某某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但邓某某仍无动于衷拒不如实报告拆迁补偿款去向。2017年6月,经区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邓某某叫嚣“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始终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同年9月,被执行人邓某某以涉嫌拒不履行判决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0月25日,经区检察院以邓某某拒不执行判决罪向经区法院提起公诉。
经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某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遂以被告人邓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今后,经区法院将继续挥利剑、出重拳、动真格,保持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打击态势,强化执行力度,将执行的警示、惩戒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同时,积极运用刑事审判职能,打击“老赖”拒执犯罪,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