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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牟平区:转移被查封资产“老赖”获刑七个月
专栏风险提示
来源:今晨6点  |  发布时间: 2022-10-07

近日牟平法院审理了2017年以来第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案件。

牟平区的王某2011年为好友张某某向李女士借款30万元提供担保。到了还款期限后,张某某却玩起了失踪,李女士只能找担保人王某还款,王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2012年,李女士将王某起诉至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

牟平法院将王某工厂的部分设备查封,并在当年9月判决张某某偿还借款30万,王某负有连带清偿责任。2013年4月,李女士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向王某送达了相关文书。王某一看自己工厂和设备要被执行,慌了,在明知工厂设备已经被查封的情况下,仍然把工厂所有资产转让给了孙某,致使法院的判决无法顺利执行。

牟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对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坦白,可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